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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1/18 10:26:21  阅读数:  

 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1号

关于明确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企业编码填报规范的公告 

 

为进一步规范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企业编码填写格式,减少填写错误,使AEO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(地区)海关AEO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措施,现将AEO企业编码填制有关事项进行公告。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关于明确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企业编码填报规范的公告

 

 
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

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  

 

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8〕49号),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进行相应调整,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,现予以公布,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

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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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

关于对社会公众提供海关统计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

 

为进一步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,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,海关在定期公布海关统计快报、月报和年报等统计信息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统计项目。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