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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0/27 15:19:28  阅读数: 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公告〔2011〕1号
 
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,引导进出口企业规范申报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等内容,提高口岸通关效率,杭州海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为基础,结合杭州海关实际,汇编了《杭州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(以下简称:《目录》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进出口企业可通过杭州海关门户网站、预录入客户端安装的通关小助手工具方式免费查询《目录》内容。
二、自2011年7月1日起,企业录入进出口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,可查询《目录》,对于目录中所列的商品,应严格按《目录》要求规范填制商品品名、规格型号及备注栏等内容。对其他进出口商品,应严格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的要求填制报关单相关栏目,海关依法对进出口商品的归类、价格、贸管等内容进行审核。
三、自2011年7月1日起,杭州海关将对进出口报关单的规范申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,对于不符合规范申报要求的报关单,将作退单处理。同时将对进出口报关企业的规范申报质量进行考核,不定期通报考核结果。
四、目前,《目录》适用范围仅为杭州关区范围内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。
特此公告。